公告公示

询价邀请

发布时间:2020-12-04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浏览次数:2065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委托,对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等级测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项目编号:闽川[2020](招)016号

2、招标货物名称: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等级测评采购项目

3、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20年124起至2020年128,每天9:00-12:0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询价通知书购买地址: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

4、询价通知书购买方式:报价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通知书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1009: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10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开标室)。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补充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福建省体育局官网

11、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10号

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电话:13774577421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号万利花园三层    

邮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罗林林    

联系电话:180050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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